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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接欠条索赔遭拒,法院为何判债主胜诉?债权人如何正确保存欠条原件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13) 浏览 168

一张拼接的欠条引发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债务纠纷。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债权人章佳洋的诉求,责令债务人袁某在10日内偿还2万元欠款。此案经历了三次庭审,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集中在欠条的真实性上。

章佳洋是浙江宁波某水表公司的经理。2003年3月,他所在公司向汉口新华下路某水暖批发部提供了价值2万元的水表,袁某当时出具了一张欠条。去年1月14日下午5时许,章佳洋前往该批发部催讨欠款,袁某声称要看欠条,随即撕毁了欠条。章佳洋立刻夺回欠条,并报警处理。

记者查阅了当天的110接线记录,发现警方建议章佳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袁某及其请来的证人小彭则在庭审中称,2003年4月的一天,章佳洋曾到店里索要欠款,袁某当场支付了2万元现金,并将欠条揉成一团扔出店外,章佳洋随后捡起欠条并以此为据起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欠条确实存在明显的撕毁和揉搓痕迹,但袁某仅凭一位证人的证言未能形成有效证据链,法院未予采信。而章佳洋提供的报警记录以及拼接的欠条原件,能够相互印证,构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其证明力高于袁某一方的证据,最终法院支持了章佳洋的主张。

记者联系到章佳洋,他表示,自己从事商业多年,从未想过会遇到如此不讲信用的债务人,这种经历让他感到十分寒心。

对于债权人而言,妥善保存欠条原件至关重要。通常建议将欠条复印多份,如需展示欠条,可将复印件提供给对方查看,原件则应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损坏。在收到还款后,应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或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条”的方式,确保交易有据可依。

此外,若欠条遗失,债权人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取证。只要取证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相关证据在法庭上仍可能被采信,但需确保欠债人对欠款事实予以承认,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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