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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遗留大笔债务,配偶能否拒绝偿还共同债务?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6-16) 浏览 139

丈夫去世遗留大笔债务

阿凤(化名)的丈夫林某因经营缺资金,于2009年向小许借款10.6万元,小许考虑到大家都是朋友,想着自己能帮就帮点,便将钱借给了小许。,可不幸的是,还没等林某的生意赚钱,林某便去世了,自此之后,小许多次向阿凤催讨,阿凤因小许不答应减免部分款项而拒不偿还。2014年7月,小许将阿凤及她的3个子女一并告上法庭请求偿还欠款及相应利息。

配偶能否拒绝偿还共同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于2008年8月向原告借款10.6万元,有欠条加以证明,事实清楚,应予认定。被告阿凤与林某双方于1989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其婚姻关系至林某2011年1月死亡终结。因此,本案借款是发生在被告阿凤与林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被告阿凤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与林某将本案借款明确约定为林某的个人债务,也不能证明其与林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故本案借款应按被告阿凤与林某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无论被告阿凤是否继承林某遗产均应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依法判处阿凤偿还原告小许10.6万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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