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吃饭摔倒,吃饭摔倒餐馆是否要付侵权赔偿
在餐馆吃饭摔倒
刘某和范某在某家饭店用餐,吃饭过程中,刘某在夹菜时座椅突然向后滑动,该饭店地面铺有防滑抛光砖,地面较为光滑,刘某被重重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刘某不但骨折,而且软组织挫伤。之后刘某向饭店提出赔偿,但饭店负责人说刘某受伤属意外,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该饭店需要承担责任吗?
吃饭摔倒餐馆是否要付侵权赔偿
顾客进入饭店就餐,在其取得有偿服务时,有权要求饭店提供的设施、用品符合安全要求,只要顾客无损伤的自身故意,无他人侵害以及本人突发疾病等情况发生,就应当确定为饭店提供的服务设施用品未完全达到安全要求。因此,顾客身体受到损害,餐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规定,本案中的餐厅应赔偿刘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今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等。同时,因刘某受伤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也应自行负担一部分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