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避幼童致2死7伤 司机家长都有责任
一、避幼童轿车冲人行道致2死7伤
为躲避突然出现在马路上的幼童,重庆市黔江区一车主急打方向盘,未料却冲上人行道,造成路人2死7伤惨剧。
黔江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12月22日回应称,事发于12月20日14时许,驾驶员李某已被当地交巡警控制。
现场视频显示,在一条人群密集的街道上,街边停满各类车辆,马路只剩两条行车道,一辆金色轿车正缓慢行驶在马路中间。此时,一名幼童突然快速跑到马路中央,轿车为躲开幼童,朝右急打方向盘,冲入人行道上的人群,周围群众纷纷跑开。
另一段视频显示,轿车冲入人行道后,在一家店铺门口停下,数人倒地,可见大量鲜血。
上述黔江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情况通报显示,12月20日14时25分,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小学外面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初查,李某(男,50岁)驾驶渝H81365小车经过城西加油站附近,避让行人时操作不当冲上拦马石,将人行道上的9人撞伤,其中2名危重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人员在治疗中,无生命危险。
目前,驾驶员李某已被交巡警控制,正接受调查处理。(澎湃新闻)
二、司机家长都有责任
司机为避幼童撞上人行道,原意是为了避免伤人,不想造成更大的伤亡。这起事故的发生是所有当事人都不愿看到了,没有人在事故中有故意,对于幼童的出现是意外因素,因此事件认定小编更倾向于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对于意外事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但要承担民事责任。
涉事司机和幼童的父母对事故的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幼童跑到机动车道的行为,父母存在看护不利的过错,应当承当过错责任。按照责任的大小,向事故受害者和家属进行赔偿。
另外,从视频中看,事故发生在人群密集区,车辆行驶速度缓慢,但由于幼童突然出现,司机急打方向盘,因为其操作不当是导致受害人受伤和死亡的直接原因,司机本人对事故应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