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老人因5万存款被取消低保引争议,取消低保是否有理
一、84岁老人因5万存款被取消低保引争议
省市规定:人均存款超过3.5万元要退出低保,如果是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再上浮20%,人均存款超过4.2万元退出低保。
最近,常州民政部门清退近3000户低保家庭包括一位84岁的老人,因为她名下有5万元存款,但这引起家人的不满,通过网络反映此事,在常州当地引发争议。
据调查,这位老人被取消低保的原因是她的名下有5万元存款,而且有女儿孙子,有赡养义务。
二、取消低保是否有理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所谓“全民低保”,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有网友认为,这位84岁老人有子孙,有存款,就该取消。认为民政局的回复在理,低保是保障基本生活的,老人的孙子现在有能力赡养老人了,就应该不再需要低保了。
老人的孙子刘某表示,这5万元的来源很简单,一是爷爷去世时亲朋送的慰问金,二是奶奶省吃俭用省下的低保,三是三个姑妈逢年过节给老人家送的慰问金,剩下的则是刘某给的。
因此,据体该不该撤销类似情况的低保,需要各地酌情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