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

梅婷承认怀孕 香港永久居留权详解及申请条件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214

梅婷确认怀孕。梅婷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荧幕上,原来是因为即将成为母亲。她原本希望低调度过这段时光,但因被网友发现怀孕迹象,不得不通过声明回应。此前,有网友爆料称在港偶遇梅婷,发现她肚子明显。今日,梅婷的经纪人陈岩先生在微博上证实,梅婷确实已怀孕,目前与丈夫在外地待产。据悉,梅婷的丈夫并非娱乐圈人士。

关于香港永久居留权,其正式名称为“香港居留权”,是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永久居住的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人士,香港入境事务处会为其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可自由进入香港,并可在香港无条件长期居留,香港政府不得将其递解或遣返。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以下人士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权: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梅婷承认怀孕 香港永久居留权详解及申请条件插图

(三)在中国大陆以外出生的中国籍子女,其父母在该子女出生时或之后符合(一)或(二)项规定;

(四)非中国籍人士,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

(五)第(四)项所述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1岁的子女,且在该子女出生时或年满21岁前,其父母中至少有一人已享有香港居留权;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已在香港有居留权的非中国籍人士。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