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投诉遭辞退 未签合同被辞退应有补偿
环卫工投诉遭辞退
今年元旦期间,章丘区绣惠镇环卫工傅女士因感冒输液,就让丈夫替班打扫了两个小时卫生,绣惠环卫所按规定罚傅女士100元。傅女士称自己因生病才找人替班的,罚100元太重,于是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
在拨打热线时,傅女士反映,她是因为感冒到医院打针治疗,才让丈夫替自己干了2个小时活,没想到会被罚款100元。傅女士的存折显示她少发100元工资据了解,绣惠环卫所的环卫工多是老年人。傅女士及另外几位环卫工介绍,他们工作时仅签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并没签订劳动合同,他们除了基本工资外是没社保的。“我都打了四回热线电话了,他们也没找我谈话。”傅女士说,她拨打12345热线是希望减免罚款,没想到当天下午却接到了被辞退的通知,这让她感到意外。(来源:舜网)
未签合同被辞退应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偿数额为: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