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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明再讽小鲜肉 如何处理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3-07-03) 浏览 133

陈道明再讽小鲜肉

对于那些拿着制作费三分之二的片酬,却用自己烂的到家的演技出演了一部又一部作品。无剧情,无内涵,看电视剧就看明星的脸,这样的影视作品却在这个圈子中横行。对于这样的一种现象,老戏骨陈道明早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陈道明再讽小鲜肉 如何处理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插图

当年的康熙王朝让陈道明名声大噪,从青年皇帝演到老年皇帝,陈道明用他的演技和对人物的理解刻画,征服了电视机前多少的观众。而他却没有因为这样的成绩而忘形,接一些片酬高,剧本差的影视剧。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演员。

陈道明也表明作为一个专业演员,拍戏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剧本,而不是有钱就拍,价低不接。现在的娱乐圈不正是这样吗?钱给到位了,就给你时间帮你拍,把这些明星伺候的跟大爷一样,占着这些资源拍了一部又一部,演技没有丝毫的进步,不得不说是整个影视圈的悲哀。(新闻来源:中国青年网)

如何处理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若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安排培训或进行调岗,但用人单位一方面需对不能胜任进行举证,另一方面培训与调岗需具有合理性。对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载明员工的考核办法与相应的指标,以作为判定员工是否胜任的依据,且在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员工适用怎样的考核规则,使劳动者知晓。如果用人单位并未建立这样的工作评价体系,或者实际操作所依据的规则与劳动合同事先约定的不同,均可能导致其做出不能胜任的认定欠缺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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