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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按单位生育计划生二胎遭罚款,单位规定一年仅两个名额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82

一位女子因未按单位的时间表生育二胎,被罚款2000多元并扣除了七个月的绩效。这件事发生在济南,朱女士原本被安排在2020年生育,但考虑到当时已34岁,她选择在去年怀孕。然而,单位却以她未按计划生育为由,对她进行了处罚。朱女士对此感到困惑,她表示,单位去年只有她一个人怀孕生子,如果是因为超员被罚,她也只能认了。

单位负责人回应称,朱女士未提前告知就怀孕,违背了诚信原则。他解释说,单位之所以制定这样的生育计划,是出于无奈。单位仅有25名员工,其中17人计划生育二胎,若都集中在同一时间段,将严重影响单位的正常运作。他强调,单位并非禁止员工生育二胎,而是希望按计划、有秩序地安排,优先考虑年龄较大的员工。

女子未按单位生育计划生二胎遭罚款,单位规定一年仅两个名额插图

当记者询问该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时,负责人显得有些迷茫。事实上,二胎政策虽然已经放开,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面临诸多阻力。尤其是在以女性为主的单位,如医院、幼儿园和学校,类似“霸王规定”屡见不鲜。许多女职工对此感到不满,但“敢怒不敢言”。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员工集中生育确实可能导致岗位空缺,影响部门乃至整个单位的运作。因此,单位制定此类规定似乎有一定的现实考量。然而,网友对此提出了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单位可以随意干涉员工的生育权?实际上,女职工生育二胎是国家赋予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无权擅自设定生育时间,更不能通过排号制度强制安排员工生育时间,否则已涉嫌违反《妇女权益保护法》。

女子未按单位生育计划生二胎遭罚款,单位规定一年仅两个名额插图

此外,根据《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工资或降低薪酬。而单位制定的生育计划表,甚至涉及对员工工资的处罚,显然与法律相悖。

如果女职工遭遇类似情况,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女职工生育与单位用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考验着用人单位的智慧与责任感。如果单位能够以尊重和保障员工权益为出发点,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应对生育带来的用人压力,或许不仅能减少矛盾,还能在员工回岗后,激发其更高的工作积极性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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