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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假孙子骗走养老房,哪些情况合同可撤销?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25) 浏览 191

2016年4月4日上午,96岁的抗战老兵常卫老人举着“孙子,还我房子!”的牌子,神情激动。他身后的郭奶奶则泪眼婆娑,难以平复。常卫老人出生于1921年7月1日,1938年投身革命,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是一位经历战火、功勋卓著的老兵。然而,他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不得不向孙子喊话,要求归还属于自己的养老房。

事情发生在2016年4月,常卫老人的孙子突然失踪。据老人的女儿透露,孙子在离开前不仅拿走了老人和奶奶的现金、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退休证,甚至包括老人珍藏的勋章。更令人震惊的是,老人的养老房也被抵押并出售了。

这处房产位于距离西湖不远的松木场铁路新村,建筑面积约125平方米。老人的女儿在事发后立即着手挂失银行卡,并补办身份证。然而,当他们试图补办户口本时,才发现房产的产权已经变更至一位名叫“张鸿福”的陌生人名下。老人的户口本无法在原房产上使用,他无奈地感叹:“我成了黑户口!”

老人回忆,这栋房子是他1958年担任上海铁路局建设处长时亲自参与设计和监工建造的,承载着一家人的深厚情感和美好回忆。他无法理解,为何自己一生坚守的房产,会突然被一个“假孙子”以低价转手。

2016年4月11日,常卫老人与郭奶奶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与“假孙子”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并追回房屋产权。同时,律师还申请对房产进行保全。4月14日,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经过三个多月的审理,法院于7月25日作出判决,支持老人的诉求,依法撤销了该房屋转让合同。

法院指出,常卫老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涉案房产位于杭州市中心,且为学区房,面积达124.52平方米,市场价值远高于双方约定的10万元转让价格。此外,该房产是老人唯一的住所,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售,显然不符合合同公平对价的基本原则。同时,被告“假孙子”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实际支付了购房款。

尽管法院已撤销房产转让合同,但“假孙子”的一系列行为却让常老爷子的维权之路依旧充满波折。房产虽被撤销,但如何将房屋重新过户至老人名下,仍面临诸多困难。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存在显著的认知偏差,导致其利益受到较大损害,或无法实现订立合同的初衷。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通常指一方在缺乏经验、处于紧迫状态或受胁迫的情况下,与另一方订立的合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这些情形下,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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