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自燃烧伤大腿致感染 要求商家赔偿相关医疗费
男子苹果手机放口袋自燃烧伤大腿
京华时报讯,“以前只在新闻上看过手机自燃或爆炸的事情,没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谭先生介绍,21日上午9时多,他打了一个时长两分多钟的电话后,将手机放到牛仔裤口袋里。约10分钟后,口袋突然冒烟了。谭先生见状,立即掏出手机扔到地上,此时口袋已经烧烂,“刚开始大腿没感觉,过了一阵就火辣辣地疼。”谭先生说,手机扔到地上后还冒烟了一分多钟,之后捡起来发现,已经完全不能使用了。27日上午,记者在浦北县人民医院见到谭先生,他正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左大腿一大块被严重烧伤,被医生诊断为烫伤感染。记者看到,被烧坏的手机乌黑一片,电池已经被烧没了,有零件散落出来。谭先生说,烫伤后他一直在小诊所打点滴,但几天了仍不见好转,还有点发炎,他赶紧到医院住院观察了。发生自燃的苹果5S手机是他在广州购买的,当时花了2580元,他已经让亲人在广州寻找卖家的店面。“我没有换过任何配件,也没有修理过。购买时也觉得很便宜,但机身号码都能查到,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谭先生说,21日手机发生自燃后,他立即向苹果售后反映情况,但对方让他到广州去,谭先生称人在浦北且受伤无法前往,对方称如果电池烧了就给他赔一块电池,随后没说两句就挂了电话。两三天后,谭先生再次致电苹果售后,但打了几次都无人接听。26日,谭先生终于再次联系上苹果售后,对方称,会将情况反映到厂家工程部,很快会给他一个答复。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27日,记者与谭先生一起拨通苹果售后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已接到谭先生反映的情况,建议谭先生先医治创伤,厂家工程部最快会在28日与谭先生联系。谭先生说,他不要求商家赔手机,因为已经不敢用该品牌的手机了,现在就想让商家赔偿他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