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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了,还能反悔吗?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7-28) 浏览 168

案情简介: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

原告佟某与被告徐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登记结婚,佟某购买了房屋一户,产权登记在佟某名下。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4年9月19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屋归徐某所有,该房屋贷款由徐某偿还。随后,徐某偿还房贷9万余元。徐某要求佟某履行产权过户手续时,佟某拒绝办理,并诉至法院,以欺诈、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内容不满的,可以再次起诉分割。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本案的房屋应按协议约定归被告徐某所有。

律师说法: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反悔吗?

当事人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对离婚的事是反悔向法院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在一年内起诉重新分割。但仅限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使对方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此外,主张被欺诈、胁迫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对当事人来说是及其困难的,即使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也很难举证。婚姻不同于合同,《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可以撤销。”但婚姻法没有此方面的规定。

以上就是“离婚协议签了,还能反悔吗?”的案情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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