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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是馅饼还是陷阱?购房者维权难引警示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29) 浏览 180

“赠送面积”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据《现代金报》报道,宁波不少售楼处都以“赠送面积”作为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记者在某售楼处的样板房中看到,一个房间地面贴有明显的分界线,销售人员称线外区域为赠送面积。原本只能放一张小桌的空间,突然变成了可以摆放书柜等家具的书房,不少购房者因此感到非常划算,喜出望外。

最近,我也曾因“赠送面积”而心动。上周五,我在宁波东部新城的一个楼盘为儿子购置了一套新房,虽然房价高于周边楼盘,但主要被其开发商承诺的6平方米赠送面积所吸引——按照当前房价计算,相当于额外获得了18万元的价值。然而,尽管表面上看是好事,但我始终觉得有些不对劲。直到看了相关报道,才恍然大悟:天上不会掉馅饼。

原来,所谓的“赠送面积”可能只是用于安装空调外机的设备平台,甚至其建筑成本早已被算入房价之中,开发商不过是借此进行营销包装。这种套路并非个例,笔者在货比三家时,还发现另一个高端楼盘同样以赠送6平方米为卖点。销售人员在样板房中用虚线标出赠送区域,声称这些面积是额外赠送的。

更夸张的是,一些主打叠墅的楼盘,甚至将露台、地下室和小花园都算作赠送面积。许多购房者正是被这些“大馅饼”吸引,争相购买。然而,正如俗话所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的“赠送”背后往往隐藏着诸多隐患。

其中,最令人困扰的是“赠送面积”在维修方面的难题。以屋顶露台为例,房屋过了保修期后,若出现漏雨等问题,业主往往无法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房产部门解释称,虽然业主拥有露台的使用权,但露台原本属于公共区域,一旦被开发商设计为赠送面积,就不再属于公共部分,维修基金也就无法覆盖。这实际上意味着,开发商将本应由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区域,变相转为私人使用,而维修责任却无人承担。

更值得警惕的是,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指出,开发商赠送的地下室、露台等面积属于公摊面积,而非私人产权。因此,这种“赠送”行为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无效,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在维权过程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羊毛出在羊身上”,购房者切不可被“赠送面积”的表面诱惑所迷惑,而忽视了背后的成本与风险。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规划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建筑规划方案审查的通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推动开发商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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