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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误闯右转红灯,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能否免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8-02) 浏览 144

案情简介:姚先生驾车在路口准备右转时,因天色较暗且对道路不熟悉,未能注意到该路口设有右转弯信号灯,误将红灯当作绿灯,径直右转。执勤交警发现后,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并当场指出其违法行为,认定其违反了方向指示信号灯的通行规定,遂依据简易程序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姚先生对此处罚决定表示异议,先申请行政复议,仍不服结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先生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交警部门在事发路口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违法行为,所形成的现场录音及工作记录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能够有效证明其违法事实。

律师说法: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能成为违法借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和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服从指挥;在无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确保安全、畅通通行。本案中,姚先生的行为属于短时、瞬间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未注意信号灯的存在和状态,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姚先生提出的该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法院指出,行政诉讼的审查重点在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非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是否合理。如当事人认为信号灯存在设置不当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提出建议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自己的行为不违法。

结语:
以上案例说明,即使在交通信号灯设置可能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驾驶人仍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以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如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纠纷,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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