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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游客遭骗乘非法快艇险丧命,及时报警成功脱险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8-02) 浏览 182

南方网讯,11日,广西北海市边防支队涠洲边防派出所成功解救了10名误乘非法快艇的游客,并将非法快艇驾驶员抓获。这10名游客在被误导后,发现所乘快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即拔下钥匙并报警求助。

当天上午9时许,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非法快艇因失去动力而在海面上漂浮,船上共有10名游客,其中包括两名儿童。为确保游客安全,民警一方面调派执法艇进行支援,一方面耐心劝导游客将钥匙交还驾驶员,并督促其穿戴救生衣,要求驾驶员将游客安全送回岸边。

经过多次劝说,非法快艇驾驶员最终配合警方将快艇驶至岸边。随后,民警将游客全部安全救上岸,并对驾驶员采取控制措施。据警方介绍,这艘非法快艇属于“三无”船舶,即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是由普通货运快艇非法改装而成,缺乏任何安全设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来自南宁的游客方某表示,他们原本计划购买正规船票前往涠洲岛,但在购票前遇到了一名自称“好心人”的男子。该男子推荐他们乘坐私人游艇,声称无需排队、价格便宜,每人仅需120元即可立即出发。出于信任,游客跟随该男子来到侨港码头附近,却发现只有一艘小木船。该男子解释称游艇太大无法靠岸,需先搭乘小木船至海中央再换乘。

广西北海游客遭骗乘非法快艇险丧命,及时报警成功脱险插图

然而,当游客抵达海中央后,所谓的“游艇”并未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艘毫无安全保障的小快艇。方某称,游客在意识到危险后,立即采取行动,控制住驾驶员,拔下钥匙并报警求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应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指导正确使用方法及防范措施。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若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受损,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涠洲岛边防派出所负责人指出,非法快艇未经检验,缺乏必要的安全设备,驾驶员也未接受专业培训,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极其严重。他提醒广大游客,前往涠洲岛应选择正规船舶,切勿因贪图便宜或方便而冒险搭乘非法快艇,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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