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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装修费能否抵房租?需满足条件才能主张返还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64

眼看节日将至,塘沽的李女士却因一套到期的出租房与承租人刘老板闹得不可开交。刘老板在退租时出示了装修费用单据,声称要抵扣部分租金。那么,租房期间的装修费用是否可以抵扣房租?租房者装修房屋所花费的钱,是否能够冲抵租金?

李女士两年前将自家一套约160平方米的住房出租给刘老板。今年9月底,租赁合同到期,刘老板在退租时提出装修费用补偿的要求。原来,这套房子在出租时是毛坯状态,刘老板在租期内与李女士协商后,对房屋进行了整体装修,花费约6万元,并添置了洁具、电器、家具等设备。此外,刘老板在租期内曾有一个季度拖欠房租,李女士当时并未过多追究,认为可以用押金抵消。然而,刘老板在退租时不仅不愿支付欠款,还要求李女士给予装修费用的补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时进行的装修或添附,如果得到产权人同意,且在返还财产时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且协商不成,可责令拆除,若无法拆除则可折价归产权人所有;若造成产权人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承租人要求返还装修费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装修费用必须是用于改善或增设房屋附属物,而非维持房屋基本使用状态的必要费用;
2. 装修行为应使房屋价值有所提升;
3. 所有装修行为必须事先获得出租人的同意,包括出租人知情但未明确反对的情形。

律师指出,装修费用与房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刘老板在租房初期经李女士同意后进行装修,说明李女士认可了他的行为。但装修费用的支出是为提升房屋价值,李女士在租赁期间并未提出异议,也表明她对装修行为的认可。因此,刘老板要求返还装修费需证明其投入的装修费用确实提升了房屋价值,而李女士则有权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租金。

此外,刘老板拖欠的房租与装修补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若双方未就装修费用的处理达成一致,刘老板可自行拆除装修物,若无法拆除,则可折价归李女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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