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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后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详解:无遗嘱如何办理?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21) 浏览 219

李某目前居住的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仍登记在其已故爷爷的名下。爷爷生前有一子一女,儿子是亲生的,女儿则是被领养的,但同样随了爷爷的姓氏。爷爷去世时未留下遗嘱,而女儿在爷爷去世后也极少回家,因此该房屋一直由李某实际居住。目前,女儿表示无意与儿子及李某争夺房产,李某希望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但不清楚具体流程。

房屋继承过户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房屋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产才能进行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或他人名下的房产无法主张继承权。对于共有房产,需先进行分割,明确被继承人所占的份额,再进行继承。

若存在遗嘱或遗赠,则优先按照遗嘱内容办理继承;若遗嘱无效或未处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以下是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主要步骤:

(一)房屋评估
首先,需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朝向、楼层、房龄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析并确定其市场价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需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并获取死亡证明。随后,持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如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需出具书面的放弃财产承诺书。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需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取得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后续办理产权登记。

(四)继承登记
最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领取已变更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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