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纠纷 > 正文

爷爷过世遗留房产,房屋继承过户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产纠纷 1年前 (2023-06-21) 浏览 112

爷爷过世遗留房产

李某现在住的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产权是仍在其爷爷的名下,可是在很早的时候其爷爷已经过世了。爷爷膝下有一子一女,儿子是亲生的,女儿是领养来的,虽然女儿是领养的,但也随了老爷子的姓。老爷子在过世的时候并没有立下遗嘱,而女儿在老爷子过世后也很少回家,因此,该房屋一直是有李某在居住。现在的情况是,女儿无意跟儿子以及李某争夺房产,所以李某向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可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房屋继承过户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嘱办理;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未处理部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持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有关机关办理。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