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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

房产纠纷 1年前 (2023-06-22) 浏览 90

开发商延期交房

2012年,张某终于攒齐了可以买房子的钱,于是他开始实际着手去看房,后来他看上了某开发商的一处楼盘,该开发商承认暂时还没有将预售许可证给办下来,但过段时间一定可以,并且表示若是不及时将房屋给定下来,很快房屋就要涨价了,最终,张某决定买下该房,并与开发商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约定2014年底交房,但现在开发商未按合同日期交房,因此张某要求开发商承担之前交付房款的利息和合同委约的万分之一赔偿。

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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