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别人的房产想要回,产权变更前赠与的房产可否要回
赠与别人的房产想要回
网友王立称:我有五间产权私房,老伴因病去世后只留一间房自己住,其余四间房平分给两个子女。2003年5月我再婚,但子女与继母产生了矛盾。经过考虑,我决定要回那四间房,但是两个子女不同意,认为大家都在分房协议上签了字,房屋产权已经改变,我该怎么办?
产权变更前赠与的房产可否要回
有律师答复说: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在本案中,四间房因未经有关部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房屋产权没有变更,即使被赠与人已经入住,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因入住而发生改变。再加上房主的赠与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也没有做过公证,所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主有权申请撤销赠与,也有权要求返还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