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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房价每平降近4000元 4月环比降1.2%领跌全国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7-26) 浏览 146

三亚房价每平降近4000元

记者来到海南省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偌大的展示厅内,几乎看不见咨询者的身影,只有一些楼盘的销售人员。

海南省三亚市某楼盘销售人员:三月份的时候这里还有很多人在排队办证,但是现在的话因为很多人都受到限制,所以咨询的人肯定会减少。

根据三亚市政府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三亚市全市累计房屋销售面积88.2万平米,同比增长65.6%;房屋销售额217.2亿元,同比增长127.0%。价格方面,1至3月,三亚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分别上涨6.3%、7.6%和10.3%;二手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3%、3.7%和4.6%。业内人士认为,价格的迅速上涨促使了本次调控政策的连续出台。

海南锦诚房地产咨询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路:因为我们全国的城市调控,外溢出来的这些高净值人群的资金的走向,因为大家投资都关注到了海南之后,很多热钱也跟进来了,确实市场表现特别火爆。

限购政策出台之后,三亚房地产市场反应明显。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4月三亚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1.2%,领跌全国。而根据三亚市住建局统计的最新数据,5月1日至16日,三亚市商品房网签均价则环比下降了14.71%,价格已从2月份的高点23800元/平方米下降到5月份的19900元 /平方米。

海南卓亚家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汤黄龙:尤其是一些高端住宅,报价方面已经明显的相对于新政之前还是有一个大概5%到8%幅度的下降,成交量的话大概在80%甚至是超过80%的成交量下降了。

而对于调控政策的影响,当地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可能会出现量价齐跌的情况,但长远来看,三亚的房价并不具备大幅下跌或者暴涨的可能。

海南省三亚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刘树国:因为三亚是个稀缺资源的地区,它的房地产从拿土地应该说价格也比较高,另外打造产品从三亚的房地产发展思路就是高端有序。价格不会暴涨,但是未来价格还会涨,不会暴涨。

签订合同后房价下跌,可以毁约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房屋价格会受市场因素、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房屋价格发生波动是正常现象。但如果这种波动过于剧烈,可能造成购房者数万甚至数十万的差价损失。此时购房者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求开发商退回差价,而一旦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就会要求其退房,希望向开发商拿回购房款,再买一套便宜的以省下差价。这时购房者可能会以两种理由提出退房:“交易显失公平”和“欺诈”。

一是交易显失公平,也就是主张开发商售房价格是不公平的,购房者遭到了不该有的损失。但我国《民法通则》对显失公平的基本界定是买卖一方因为情势紧迫或者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对自身利益发生严重损害的情况。比如卖家因为不懂得专业知识,将古董当做普通器物出卖的情况。在法律上,这与普遍的商品买卖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单纯的市场价格变化时,这个理由无法适用于退房。

二是主张开发商欺诈。在购买房屋时,欺诈是指因为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房屋出卖人故意制造假象,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使购房人误解上当,导致购房人的利益受到巨大损害的情况。如果房屋价格是因为市场原因发生的波动,购房人以此主张开发商欺诈往往很难成立。当然,如果确实可以证明开发商有法定的欺诈行为,购房人就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由开发商赔偿损失。

既然被称为商品房,就已经明确了房屋也是商品、具有商品的特质。商品价格涨落是由市场决定的,除非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商品的买卖双方,应该根据自己对商品价值的判断,来协议确定商品价格。而商品的市场价格在买卖双方协议签订后发生的涨落,属于由各方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除非双方合同中对于相关事宜作出了特殊约定,否则购房者仅仅因为房价随市场变化就要求退房的行为将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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