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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房付定金遭房东反悔,紧急保全挽回损失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29) 浏览 161

汤女士在杭州滨江区政府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面积为89平方米,总价345万元。通过中介,她很快支付了25万元定金。然而,意向合同签订不久后,房价迅速上涨,房东却反悔,拒绝与她签订正式合同,并将房屋以高出三四十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第三方。面对房屋和定金双双“飞走”的情况,汤女士焦急万分,立即从北京赶往杭州,积极维权。

她向滨江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以确保自己在交易中占据主动。汤女士表示:“房东不来签约,我必须先保全房子,这样主动权就在我的手中。”在她焦急求助下,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毅耐心安抚她的情绪,并说明由于保全案件通常较为紧急,但人手有限,一般按申请顺序处理。尽管如此,法院仍第一时间为她作出裁定并立案。

两天后,保全组工作人员出差归来,未及休息便依法对房屋进行了查封。汤女士得知房屋被成功查封后,感到终于掌握了主动权,随即向法院寄送了手写感谢信,感谢法官在百忙之中及时处理她的保全申请。据悉,该案件最终顺利结案,汤女士对结果表示满意。

在庭审过程中,房东未亲自出庭,其委托律师表示:“我们多次要求原告签约,但她始终没有回应,因此不签合同的责任在原告。”然而,汤女士认为,签订意向合同并支付定金,意味着购房合同已经进入真实缔约阶段,房东反悔并一房二卖,已构成严重违约,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由于房屋已被查封,无法过户给第三方,房东陷入被动,最终同意赔偿汤女士25万元定金和20万元赔偿金,共计45万元。款项到账后,汤女士随即撤回起诉。

目前,该房屋的市场价已上涨至约400万元,但汤女士因种种原因已失去购房资格。这一案例也反映出,在房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二手房交易容易引发纠纷,通常表现为房价上涨时卖家毁约,房价下跌时买家违约。

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建议购房者在遇到房东毁约时,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因房价上涨带来的经济损失。尤为重要的是,一旦发现房东一房二卖,应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屋被过户给他人,增加维权难度和成本。

为防范房价上涨后房东违约,购房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增加定金数额**:定金一旦支付,若房东违约,需双倍返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违约成本;
2. **细化合同条款**:明确交易细节,避免因约定不清引发争议;
3. **缩短交易周期**:加快交易进程,减少房东反悔的机会。

但需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在设定定金时应合理控制比例,以确保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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