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屋租赁市场量价平稳,月租金环比上涨1.2%
天津房屋租赁市场量价平稳
据本市专业房地产研究机构最新数据显示,上月天津房屋租赁市场成交量环比4月上涨0.4%,月均租金价格环比上涨1.2%。其中,中心城区的成交量略有下滑,环比下降1.3%,但月均租金价格却上涨了1.5%。进入6月以来,房屋租赁市场继续保持量价平稳的走势。
从户型成交比例来看,近期租赁市场成交主力为50平方米至80平方米的户型,占比达40%。5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成交占比为32%,而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户型成交占比为23%。各区租赁成交排名中,南开区仍居首位,而和平区的成交占比相对最低。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随着高校毕业季的到来,毕业生租房需求逐渐增加,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不少业主因出售房产而转向出租,导致租赁市场供应量有所上升,整体市场供求趋于平衡。
关于房东无故涨价的问题,这属于房东违约行为,租客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作出的经济补偿。
3.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补救措施。若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造成其他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