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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格式条款无效?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11) 浏览 176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合同中常见的内容形式,通常也被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或定式合同等。它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具有广泛性。作为要约,格式条款通常面向不特定的公众,任何一方只要同意其内容即可签订合同;
(2)具有持久性。这类条款一般经过精心设计,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
(3)内容具体细致。格式条款通常涵盖多个方面,条款繁多且详细。

使用格式条款的优点在于其便捷性,能够简化合同签订流程,节省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但其潜在弊端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当提供条款的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偏向自身、损害合同相对方利益的条款时,容易引发不公平的后果,这种情况在消费者作为合同一方时尤为明显。

二、哪些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以适当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其中免除或限制自身责任的条款。如果对方提出要求,还应作出明确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未提示对方注意相关条款,这些条款并不一定无效。原则上,一旦合同相对方接受格式条款,即视为其同意并受条款约束,无论其是否了解条款的具体内容或含义。然而,若某些条款属于当事人根本无法合理预见、或明显具有意外性,且若知晓这些条款则不会接受合同,那么这些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此外,若格式条款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如免除一方人身伤害责任,或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也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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