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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豪宅曝光,豪宅被曝已出租,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6-09) 浏览 143

陈小春豪宅被曝已出租

陈小春,本名陈小臻,1967年7月8日出生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沙田村,中国香港男歌手、演员。1985年加入TVB舞蹈艺员训练班,先后担任组合豹小子、风火海的成员。1994年凭借电影《晚九朝五》获得第1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奖。1996年起参演系列电影《古惑仔》,受到关注。1998年领衔主演金庸武侠剧《鹿鼎记》。

据媒体报道,陈小春2008年以1238万香港购置的豪宅,却因08年金融风暴严重缩水20%,不得已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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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根据《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法理学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例外情况: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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