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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5万打赏男主播 25万钱款或可退回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6-10) 浏览 117

花25万打赏男主播

中国网讯,近日,家住上海的13岁女孩小卞,以学习为由,用妈妈手机偷偷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就花了家里25万块钱,而小卞的母亲对此却毫不知情。

花25万打赏男主播  25万钱款或可退回插图

不久前,家住上海松江区的孙女士打开微信支付功能,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中少了2万块钱。随后,一查微信支付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她更加吃惊,自己的25万元血汗钱竟然全都“不翼而飞”了。

孙女士:微信的一个支付明细,我们才看到就是说断断续续从(2016年)12月25日就开始每天都有支出去几千块钱,然后一直到,到目前就是说累计下来有25万多。

孙女士通过微信支付明细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平均每天都有两三次的交易,每次支出的数额不等,最多一次竟达到9500元。25万块钱突然就这么不见了,孙女士夫妇百思不得其解。而此后女儿出现了种种反常表现,再三追问之下,13岁的女儿最后承认:是自己偷用家长的手机,通过一款APP购买了大量“K币”打赏给了网络男主播。

目前小卞的父母正在跟有关公司联系,看对方能否将款项退回。

25万钱款或可退回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的行为分三种情况:

1.须得到法定代理人允许的行为;

2.未经法定代理人允许的行为;

3.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允许的合同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13岁女孩为购买K币打赏男主播花掉25万元人民币的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要法定代理人追认,若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其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若未经追认,则该民事行为无效。(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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