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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件”的民事法律责任分析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6-17) 浏览 205

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还未平息,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又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从殴打、喂芥末、喷消毒水到扎针、喂不明药片,手段新颖的让人咂舌。虐童案件如此频发,最难以承受的,无疑还是年轻的父母们。很多网友都对虐童事件打抱不平,都认为法律很远,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用“拳头”来解决。那么,是否真的就像网络舆论中呈现的那样,法律对于虐童就无能为力呢?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法律首次将虐待罪的主体范围进行了扩展。当然这只是“刑事责任”,还有一种法律责任,叫“民事责任”。国家公权力机关在追究虐童案件当事人罪行时,家长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老师或幼儿园承担责任。

一、家长可以请求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是一个过错推定的规定,幼儿园如果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对儿童的人身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在携程亲子园及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因幼儿园对聘用的老师教育、管理不善,从而出现如此的恶性后果,幼儿园应当承担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二、家长可以请求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系典型的委托合同关系,家长支付约定的报酬,幼儿园帮家长在一定时间内照看其孩子。在照看过程中,幼儿园有义务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及健康。而上述幼儿园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幼儿园未履行对孩子看护的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家长可以请求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当然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系竞合关系,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起诉。其中侵权之诉在一定情况下能够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而在违约之诉中则无法享有此类赔偿,只能依据合同来主张损失。因此,笔者比较倾向于侵权诉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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