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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遗嘱是否还有效?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9-05) 浏览 182

孙小姐的奶奶生前曾请朋友代笔书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上有老人本人的签名,以及代书人和两名遗嘱见证人的签名。然而,代书人和见证人皆在老人去世前已离世,导致孙小姐的几位亲属对遗嘱的法律效力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由于见证人已故,无法核实遗嘱的真实性,因此遗嘱应属无效。

实际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只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其效力并不因见证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而受到影响。法律明确要求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最后由代书人、见证人及遗嘱人共同签名。只要这些条件得到满足,遗嘱即为有效,见证人的死亡并不会导致遗嘱无效。

孙小姐因此前往丰台区王佐镇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助理员向她解释,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其有效性不受见证人先逝的影响。只要遗嘱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即使见证人已去世,遗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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