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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记录作证据起诉离婚,因虚拟性强法院驳回请求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07) 浏览 144

婚后怀疑妻子有外遇,有QQ聊天记录为证

丈夫冯某诉称,他和妻子孙某系自由恋爱,并于2005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但是最近妻子孙某行为异常,怀疑孙某有外遇,他找到他的朋友在QQ上和孙某及第三者聊天,孙某在QQ上承认自己有外遇,QQ聊天记录已经被记录下来带到法庭做证据使用。

妻子辩称QQ聊天记录不实,其已申请新QQ号

妻子孙某辩称,冯某在法庭上提供的QQ聊天记录不是她的聊天记录。她每天都在上网,在网上说自己的真心话,可以发泄心中的忧愁,但她有新的QQ号,冯某所提供的那个QQ号已经很长时间未使用了。而且她也没有外遇,那个人和冯某朋友在聊天是说了什么她也不知道。

究竟QQ是不是孙某的呢?是妻子在说谎,还是丈夫冯某在说谎?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一种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呢?让我们看看法庭是如何解读并判决的。

法院:QQ聊天记录具有虚拟性,应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和解除,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为依据。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双方虽因生活琐事而产生一些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QQ聊天记录具有虚拟性,并无确凿的证据证明孙某有外遇,原告应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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