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婚内强奸并非合法行为,男子当众强暴妻子终获刑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14) 浏览 198

结婚虽然意味着对性关系的承诺,但并不表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都可以发生性关系。即便是夫妻之间,如果一方违背另一方的意愿,实施强奸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关系的伦理基础,也突破了社会普遍对夫妻间性行为的容忍底线,因此婚内强奸同样构成犯罪。

现年25岁的于某,家住三门峡。2005年,他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9年10月,他与小芳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两人关系紧张,经常发生争吵。一次争吵后,小芳离家出走,住到了其表姐家中。于某随后前往表姐家试图与妻子协商离婚,但谈判未果,情绪失控,掏出仿真手枪进行威胁。当有人前来解救时,他更是大发雷霆,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对两人实施了暴力攻击。

随后,于某强行将二人带入主卧室,并用菜刀将小芳和其表姐的头部、手部等多处砍伤。在小芳受伤流血的情况下,他仍不顾一切,当着表姐的面对其实施了强奸,手段极其恶劣。于某认为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事实上,婚内强奸同样属于犯罪行为。

当天上午,警方赶到现场,与于某进行对话,要求其停止反抗并交出武器。然而,于某拒绝开门,还拉上窗帘以遮挡警方视线,与警方对峙长达三小时。三小时后,于某将“枪”和菜刀丢出,最终选择开门投降。

案件最终由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审理,于某因犯强奸罪、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需赔偿小芳及表姐小丽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上述案例清楚地表明,婚内强奸不仅违背道德,也触犯法律,属于犯罪行为。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