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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公证 离婚财产纠纷好解决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23) 浏览 148

签订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到公证处公证

今年33岁的李红,和比自己小两岁的程达,一个长得美,一个长得帅,两个人的婚姻,也像演八点档电视剧。

李红,原本在杭州一家外企工作,年收入约50万元。

身边不乏追求者的她,却一直没动心。直到2009年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天,她一个人在一家酒吧喝到凌晨,程达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

“一个人啊,还不回家,酒喝多了对女孩子不好。”就这一句话顿时让李红感动了,越聊越觉得是相见恨晚。

第七天,两人就到了程达的老家三门农村,登记结婚了。这是程达的二婚。

婚后,李红放弃了工作准备做一个全职太太,盼着早些生个孩子。当年年底,她终于怀孕了。

2010年2月20日,两人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到公证处公证。

这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详细列出了各方婚前财产约定、婚内现有财产约定、婚内所得财产约定以及婚内债务约定四大类11项。

男方刚做错事时会愿意签详细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同意去公证

据说,李红怀孕后,发现程达与她刚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开始沉迷于网络赌博游戏,有时还酗酒,甚至动手打人。

后来,她还了解到,程达前妻曾一直资助他上大学,对于这样的一位在背后默默付出的女人,程达为何要离婚,难道没有一丝感恩之情,这使得她对程达以往的印象产生了怀疑。

接着,男人时不时地以投资开公司等名义向她借钱,数额有几十万。一次不经意间,她发现男人拿着向她借的钱偷偷在老家建了新房子。

建房子她也不反对,但程达从没有征询过她的意见,那一刻,她感觉自己是受骗了,程达就是一个骗钱、骗感情的人。于是,她想到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提出了做财产公证。

男人也应她的要求去做了公证。

有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好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好解决

可公证后,男人并没有改变。在孩子出生后,李红还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虽然程达一直不同意离婚,但在李红的坚持下,最终还是协议离婚了。孩子归女方,男人支付6万多元的抚养费给女方。

离婚一年后,李红又拿着那份协议,起诉前夫来要回婚内的那30多万元借款。

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最后签了分期还款协议。

男方在刚刚被发现做了错事的时候,因为内疚心理,一般会答应女方签订协议的要求。因为这个时候,男方大多并没有离婚的打算,也愿意将自己的房产等归入妻子名下,以此也可约束自己不离婚。

虽然有句话不中听,但是我还是要说男方犯错误不要姑息,签份偏向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最好是要去公证了,当以后受伤害想离婚时才能多一点财产上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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