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姓氏争执闪婚夫妻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孩子随母姓
2008年8月,瑗瑗与晓辛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陷入热恋。恋爱仅两个月后,两人在一次外出旅游归来时,瑗瑗发现自己怀孕。于是,他们在2008年11月仓促登记结婚,并于同年7月初迎来了一名儿子。然而,孩子的出生并未带来幸福,反而成为夫妻矛盾的导火索。两人因孩子姓氏问题产生分歧,认为孩子应随自己姓氏,由此引发争执,感情逐渐恶化。
自2008年12月底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12年5月,瑗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两人在热恋期间因怀孕而仓促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丈夫经常夜不归宿,对孩子也漠不关心,且夫妻之间未建立真正的感情基础。她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3岁的儿子由自己抚养。
晓辛在法庭上则表示,两人之间的矛盾主要源于孩子姓氏的归属问题。他称原本约定第一个孩子随父姓,但岳父插手,强行将孩子的姓氏改为妻子的姓氏,即随外公的姓。他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晓辛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亲子关系进行鉴定。2012年7月27日,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确认晓辛与儿子之间存在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法院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而瑗瑗与晓辛在相识时间短、了解不深的情况下迅速结婚,未能建立起稳固的感情基础。尤其是在孩子出生后,因姓氏问题产生矛盾,双方未能妥善沟通,最终导致分居。晓辛提出亲子鉴定的行为进一步破坏了夫妻间的信任,使感情彻底破裂。
综上,静安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瑗瑗与晓辛离婚,3岁儿子由母亲抚养,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