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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办婚姻背后的家暴真相:法律如何保护婚姻自由?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13) 浏览 211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开放,这一权利逐渐被广泛认知并得到实践。然而,在一些地区,包办婚姻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

以韦某成与李某为例,两人原本是邻居,关系较为和睦。2004年12月28日,双方父母擅自为他们的子女安排了婚事,李某在父母的胁迫下,于2005年1月与韦某成开始同居生活,2006年11月29日生育一女。2009年5月19日,两人正式办理结婚登记,2010年9月3日又迎来一对双胞胎。然而,李某在被父母包办婚姻后,长期生活在山区,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在与韦某成同居不久后,她便遭受了暴力打骂,起初选择忍耐,但韦某成却将她的忍让视为软弱,频繁无故施暴,并限制她的出行自由。此外,韦某成性格偏执,长期以暴力和恐吓手段强迫李某维持婚姻关系。长期的身心伤害使李某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离婚,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包办婚姻不仅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还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甚至犯罪。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结婚或离婚,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干涉或强制。所谓包办婚姻,是指由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原则,强行安排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婚姻法》中明确指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对于此类婚姻,法律规定其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婚姻法》规定,若因胁迫而结婚,受胁迫一方应在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若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婚,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刑法》中也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即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该罪中的“暴力”通常包括捆绑、殴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受害人无法自主决定婚姻关系。只有在使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该罪,若未使用暴力,或暴力程度不足以干涉婚姻自由,则不构成本罪。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若未导致被害人死亡,司法机关通常不会主动介入,只有在被害人提出控告的情况下才会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或威吓而无法控告,人民检察院或其近亲属有权代为提出控告。但若暴力干涉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属于公诉案件,司法机关可依法主动提起诉讼,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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