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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制度10月1日起实施,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解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17) 浏览 175

一、自10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该日起,全市346个户籍派出所将开始受理来京人员申请北京市居住证,并同时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对于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已满6个月的来京人员,若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应前往居住地的户籍派出所,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居住证;若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则需向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站提交材料,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二、居住证申领条件:在京居住满6个月,且满足就业、住所、就读三项条件之一
申请《北京市居住证》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首先,须在北京市连续居住满六个月;其次,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 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持续就业六个月以上;
2. 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的住所;
3. 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或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及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免冠证件照以及居住时间证明。此外,还需提供就业证明、住所证明或就读证明中的至少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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