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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女儿不赡养住野地,夫妻不协助赡养如何维权?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1-08) 浏览 87

新浪河南讯:一位六旬老汉为了不让女儿在婆家受委屈,选择独自在外生活。他靠捡废品、吃剩饭,住在荒郊野外搭建的简易棚中。棚内仅有一块木板、两条被子和一块塑料布,每逢下雨下雪,他便在被子上再铺一层塑料布以挡风避寒。不仅如此,他还经常收留流浪动物,给予它们食物和庇护。

面对记者的采访,老人表示:“我不想让女儿一家因为我而生闲气,女儿不当家,我不怪她。”父母为子女操劳一生,总是默默承受、委曲求全,从不奢求子女的回报。然而,若连最基本的赡养责任都无法履行,就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在中国,孝顺父母是传统美德,但现实中仍有不少人未能尽到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应共同承担对双方父母的赡养责任。若一方或双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仅违反道德,也可能触犯法律。《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若子女不履行,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并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对赡养人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若因不赡养导致老人生活困难、生命垂危甚至死亡,可能构成遗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当老人遭遇不公待遇时,可向村集体、居委会或公安部门寻求帮助,由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和干预。若子女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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