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富商骗财骗色终落网 如果被骗婚怎么办
男子冒充富商骗财骗色终落网
云南网消息:本月6日,五华公安分局龙翔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头一天她从曲靖来到昆明与一名男网友见面,早晨在酒店醒来,发现同住的男网友不辞而别,与之一起消失的还有自己价值4800余元的iPhone6s手机、800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手提包等随身财物。报案女子称,男子自称是浙商,来云南经商多年,不仅在曲靖有多个店面,在昆明也有公司,收入殷实,而据嫌犯交代,他一直以这种方式诈骗,目前至少已经”睡”了500名网友。女性本身就属于弱势群体,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千万不可轻易相信一些网友。如果只是被骗钱还是小事,万一涉及人身伤害,或被骗婚,就得不偿失了。
如果被骗婚怎么办
婚骗也称婚姻诈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本案的骗婚进行定性时,其定性有悖于常理;处理因骗婚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到最恰当的规定,处理结果也将显失公平。
以上就是关于骗婚问题的介绍,更多问题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