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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孩患恶性肿瘤心里还有诗和远方,什么是遗嘱?

婚姻家庭 2周前 (05-05) 浏览 11

一、21岁女孩患恶性肿瘤心里还有诗和远方

青白江女孩黄文霞“马上21岁了,癌了大半年,这大概是最后一个生日了吧”。

帖子发出后,受到了18万网友的关注,有2000多名网友为她回帖送上祝福,这让她的“最后一个生日”充满惊喜和意外

有一点,黄文霞坚决要“违抗”父母的意愿,她不想再坚持去医院治疗,而是计划着一场异国的远行。“生命后期,我想戴着漂亮的假发,一个人去国外走一走,干点自己想做的事情”

“要听妈妈的话。”黄文霞听从了妈妈的意见。她说,生病后,自己极力去维持一个正常人的状态。“我不希望别人拿我当一个病人来看待。”有一点,黄文霞坚决要“违抗”父母的意愿,她不想再坚持去医院治疗,而是计划着一场异国的远行。“生命后期,我想戴着漂亮的假发,一个人去国外走一走,干点自己想做的事情。”黄文霞说,“地点我已经想好了,韩国或者泰国。”

二、什么是遗嘱?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遗嘱种类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5]

3、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5]

4、口头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还规定了公证、自书、代书3种形式;并规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作证。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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