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见到亲生妈妈喊“阿姨” 背后原因涉嫌遗弃
孩子见到亲生妈妈喊“阿姨”
央视《经济与法》报道,4年前,北京阜外医院救治了一名11个月大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男童。手术成功了,但是孩子声门狭窄,孩子的父母罗小军、郭萍夫妇说是医院插肺管造成的,是医院的责任,把孩子留在医院就回了内蒙古,从此再没回来看过孩子。孩子总计住了三年多医院,后来,医院将孩子父母告上了法庭,问他们为何不履行父母义务,他们称医院有过失,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后法院判决要求二人接回孩子抚养,两人拒不执行,最后法院只好把两人拘留了。拘留了几天,两人终于同意上医院接孩子,孩子见到妈妈第一句话竟是:“阿姨好”。这是什么父母!孩子生病不抚养,扔到医院就再也不闻不问,这种行为以及干涉嫌触犯刑法的遗弃罪。
背后原因涉嫌遗弃
虽然最后小男孩被父母接走了,但其父母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本身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作为担负抚养义务的监护人,如果因为没尽到扶养义务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可能涉嫌遗弃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好本案中的父母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不然要担的责任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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