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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三进派出所 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家庭 3个月前 (09-02) 浏览 57

一、闹离婚三进派出所

据之间网报道,叶先生和老婆结婚十多年,先前一直在金华做生意。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今年7月,叶先生老婆起诉离婚,为躲开叶先生,还偷偷搬到了金华东阳。上个月17号,这个地方被叶先生找到了。

叶先生当天开了表弟的车子,包括车子的天窗、挡风玻璃、车门等地方都受损严重。叶先生说车是老婆砸的,按照叶先生老婆的说法,叶先生当天完全是过来闹事,并且先拿了一根铁棍在家里砸了一通,家里的冰箱、电器都被砸了,当时她们就报了警。

叶先生老婆说,叶先生是上门女婿,平时沉迷赌博,不做事,也不管孩子。她起诉离婚后,叶先生提出要求,要么给一百万,要么把儿子交给他抚养。上个月17号那场争执之后,叶先生以车子被老婆砸坏报警,希望警方立案。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双方的分歧比较大,私下调解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双方已经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关于债务的分割,遵循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离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这时,法院会考虑两方面问题:

(一)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

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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