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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假戏真做” “假戏真做”的法律后果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6-16) 浏览 170

  一、假离婚“假戏真做”

  一对夫妇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为了再次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较低的首付及优惠,这对夫妇“假离婚”,新房由男方购买,购房后双方再复婚。离婚并购房后,女方发现男方并未有复婚的打算,便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女方拥有新房一半的产权。一审法院判决女方败诉,女方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三中院认为,因涉案房屋系离婚后购买,不能适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丈夫拒绝复婚
女方索要“假离婚”后所购房产一对夫妇为优惠购房“假离婚”,新房由男方购买,购房后男方拒绝复婚。女方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女方拥有新房一半的产权。

  二、“假戏真做”的法律后果

  双方系“假离婚”,陈某故要求确认其对新房享有一半产权,并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李某称双方确因感情不和才导致离婚,系“真离婚”,同时称新房系其父母出资购买,与陈某无关。

  认定房屋系男方离婚后购买 法院驳回女方起诉

  一审法院认定房屋系离婚后男方单方购买,并由男方偿还贷款及居住,综合认定房屋归男方所有。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因涉案房屋系离婚后购买,不能适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陈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对离婚后产生的风险有预见。故对陈某主张由于自己受骗离婚、法院应当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判令房屋归其所有的上诉意见,因无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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