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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法院可撤销监护资格并重新指定监护人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339

夫妻离婚后,双方均未履行对儿子的抚养责任,导致儿子只能与年迈的爷爷共同生活。然而,当爷爷去世后,儿子无家可归,生活陷入困境,最终选择将父母告上法庭。那么,父母在离婚后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是否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呢?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来探讨这一问题。

案情回顾:陈某,男,15岁。在他刚满一岁时,父母便离婚,母亲随后改嫁。法院在判决时曾裁定由陈某的父亲负责抚养,但实际上,陈某一直与年迈的爷爷共同生活。父亲从未尽到抚养责任,母亲也从未探望或提供任何支持。11岁时,爷爷去世,陈某被迫与父亲同住,但父亲不仅经常打骂他,还将其赶出家门,彻底断绝了与他的联系。陈某无依无靠,四处流浪,逐渐染上恶习,最终因盗窃行为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教育。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陈某的生活没有任何保障,父母从未探望过他,也从未支付过任何生活费用。

2013年4月,在当地居委会和律师的协助下,陈某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撤销陈某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院判决依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障子女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果父母不履行这些法定义务,或者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如派出所、居委会、学校等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经教育仍不改正,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重新指定监护人。

律师说法:本案涉及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的法律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期间,必须承担以下几方面的责任:

1. **物质抚养义务**:父母应从经济和生活上保障子女的基本需求,确保其健康成长。
2. **教育保障义务**:必须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阻碍其入学或强迫其辍学。
3. **行为引导与管理义务**: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防止其从事不当行为。
4. **权益保护义务**:确保子女的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订立婚约。
5. **代理民事活动义务**:在子女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时,父母应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6. **承担民事责任义务**:若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父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随意放弃或推脱。若父母长期不履行这些义务,损害了子女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和法院有权依法介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为未成年人重新指定合适的监护人,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成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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