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丈夫私自转移资产,妻子可依法申请婚内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294

王莉与李军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两人婚后共同经营生意,积累了大量共同财产。然而,由于家庭关系紧张,今年春节后,李军在未经王莉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义持有的股权以低价转让给他人,并将家中轿车登记在他人名下。为防止李军继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王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据彭州市法院消息,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了这起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案,王莉与李军最终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对李军名下的剩余股权及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以防止进一步财产流失。

法院认为,李军转让的股权和车辆虽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鉴于李军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依法支持王莉的分割请求。面对被冻结的资产,李军最终表示愿意进行财产分割。

彭州法院刘述春法官指出,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法提起分割请求,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