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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能否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7-29) 浏览 168

案情简介:以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为由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2007年A先生与B女士通过邮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财产范围已涉及房产、公司内部股票及存款。A先生其后依约向B女士汇款45万美元,B女士邮件确认收到该笔款项,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自此履行完毕。2007年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亦已明确双方所有共同财产及债务已经分割完毕。2010年国内S市F区法院作出生效离婚调解书。2011年,B女士以其近日发现A先生于2010年双方在国内离婚时隐瞒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S市F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请求分割A先生于2010年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日前所取得的财产。

法院判决:于国外生效离婚判决之后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认定:A先生于2007年美国法院作出生效离婚判决后至2010年F区法院作出生效离婚调解书之日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B女士早在2007年即对A先生的财产状况清楚知悉,且双方已达成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A先生亦根据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了付款义务,故双方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

律师说法:一方可否以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后财产纠纷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基于隐瞒财产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基于财产分割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其中,基于隐瞒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具体包括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隐匿、转移、变卖等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由于夫妻一方不知情,另一方又未如实陈述,在离婚时未对协议财产全部分割,后又发现的,当事人可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知,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对“一方可否以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法院再次分割?”相关问题的解答。若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详细信息,欢迎咨询婚姻法方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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