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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必须报警的6种情况详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9-05) 浏览 230

一、哪些交通事故可自行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未撤离现场,应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若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根据该通告第二条,所谓“快速处理”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对于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体轻微伤的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若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仍可行驶,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若存在以下情形,则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1. 非驾驶人造成事故;
2. 驾驶人酒后驾驶;
3. 单方事故。

二、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以下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报警:
1.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或无保险标志;
2.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
4.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存在争议;
5. 当事人无法自行移动车辆;
6.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

此外,若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无论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均必须报警处理。即使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无人员伤亡,若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存在争议,也应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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