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如何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年前 (2023-09-14) 浏览 132

一、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如何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1、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上文中对“如何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处理”两个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介绍。有关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的问题基本上也就这么多内容,现实中自行协商的倒也不少,实质上也就是常说的“私了”。不过与口语中得“私了”存在一定距离,因为口语中包含“掏钱私了”之意,这是自行协商所不具备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千千万,实际运用的为数不多,但是由于肇事双方之间沟通交流存在较大困难,因而需要第三方地介入。如果现实中对处理的交通事故不满意或者对将要处理的交通事故存在疑惑时。可以在能力范围内聘请一名律师,相信会有所助益。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