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交通事故起诉期限详解
一、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在自行撤离现场后,若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应及时报警。交警应记录当事人提供的有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材料,并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交警应现场进行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交付;若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认定书中说明相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有多久
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其诉讼时效为一年,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存在争议。然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在民事审判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目前尚未有统一结论。
1、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此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相对明确,一般从调解失败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则自收到该终结书之日起算;
2、若调解未达成协议,但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诉讼时效则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若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未履行,诉讼时效自调解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若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这种情况较为复杂,实践中争议较大。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而言,若伤害明显,诉讼时效自伤害发生之日起算;若伤害当时未被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事故引起的,则自伤势确诊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