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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内容及法律效力详解,如何正确使用调解书维护权益

交通事故 2年前 (2023-10-01) 浏览 169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并分别送达。调解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 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及造成的损失;
2. 各方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3. 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4. 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意见;
5. 赔偿的方式和履行期限;
6. 调解终结的日期。

赔付款应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如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协助转交,交通警察可在调解书上附记后进行转交。若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需说明未达成协议的具体原因。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1. 调解协议书具有合同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若赔偿义务人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履行,伤者可凭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2.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它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重要依据。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下,法院可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

交通事故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不仅节省时间,也因交管部门的参与而增强了公平性。因此,在实际处理中应予以重视。如选择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建议寻求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与调解结果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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