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酒后驾车撞护栏,哥哥顶包被判刑,法律如何定性?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17日凌晨,小汪酒后驾驶一辆轿车行驶至汉洪高速公路时,车辆突然失控撞向护栏,造成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对小汪和其哥哥大汪抽取血样进行检测,并将两人送往武汉市汉阳医院醒酒中心直至酒醒。经鉴定,小汪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3.1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大汪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试图以虚假证言包庇小汪。随后,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走访目击证人,确认小汪才是实际驾驶人。面对法律的震慑,汪氏兄弟于10月21日主动到交管部门投案。大汪如实交代了自己在事故中并非司机,而是为弟弟小汪作伪证包庇的事实,小汪也承认是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事故。2016年11月17日,二人被办理取保候审。今年4月,小汪被依法逮捕。
法院判决: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小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汪明知小汪是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虚假证言进行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小汪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大汪因包庇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中的“顶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如果事故后果轻微,或者肇事者不承担主要责任,顶包者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顶包者则可能构成包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案中,大汪的顶包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包庇罪,因此依法受到惩处。
以上案例说明了在交通事故中,顶包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如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而陷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