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被撞身亡肇事者父亲下跪道歉 取得谅解能否轻判
两姐妹被撞身亡肇事者父亲道歉
中国青年网讯,据悉,杨父原本想等待儿子康复出院后,才到死者灵堂上香。但他5日下午3时许,到死者位于万里区的住所,替儿子向死者及其家属致意。杨父由住所外跪爬百米到灵堂,并向死者家道歉:“对不起,请原谅我们,我教子无方,造成你家庭痛苦,在此致上深深歉意。”他并向死者家属转交10万元新台币慰问金。杨父回应事件称,他自己并不知道儿子没有相关驾驶执照,肇事电单车是儿子分期付款购买,自己平日会跟儿子一起驾驶电单车。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取得谅解能否轻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该谅解书对法院量刑具有影响,且直接作用于是否能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