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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女司机双脱手驾驶致事故,乘客受伤责任归属引争议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19) 浏览 172

新华网记者10月26日从巴士三公司获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一起公交事故。据曝光的监控视频显示,10月19日上午5时许,一辆牌照为沪DF8145的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起初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却试图从座位旁拿取物品,并不时低头查看。在左手拿起一只塑料袋后,司机右手也松开了方向盘,伸向左手下方取物。随后,她向左猛打方向盘,导致自己被甩出驾驶座。

另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司机在双手离开方向盘后,车辆不慎撞上路边的一辆小轿车,此时她才拿出物品并抬头察觉异常。第三段视频则记录了多名乘客被甩出座位,挤在前门通道处,现场伴有乘客的呼喊声。紧接着,公交车失控撞上了红棉路上一所学校的围墙。

关于事故责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在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伤亡是因乘客故意或自身健康原因所致。本案中,事故显然由司机的违规操作引发,因此公交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对受伤乘客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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