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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雾引发多车追尾事故致9人死亡,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21) 浏览 194

一、上海大雾追尾事故致9人遇难
据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11月6日早上6时许,上海浦东地区因大雾天气发生两起多车追尾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9人死亡,43人受伤。伤者正在接受全力救治。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第一起事故发生在S32高速西向东方向,靠近S2匝道处。初步调查显示,事故发生在S32往浦东机场方向约17公里处。一辆小客车在事故后有4人下车查看前方情况,随后被后方一辆失控的槽罐车撞倒,导致其中2人当场死亡。另有45人因事故被送往浦东医院、周浦医院、曙光医院等医疗机构救治,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者情况稳定,正在接受治疗。目前,事故已确认造成9人死亡。

二、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方式
追尾事故是交通事故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尤其在能见度较低的天气条件下,如大雾,若车速过快,极易引发此类事故。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通常依据以下几种情形:
1. 后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形成追尾事故,后车一般承担全部责任;
2.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上后车,形成追尾事故,前车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车追尾,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4. 前车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后车仍发生追尾,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 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导致后车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6. 夜间前车未开启尾灯,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发现,引发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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